第(2/3)页 “说到底,dna鉴定技术是将两份样本进行比对,但一具19年前死于火灾的尸体,很难提取到能做比对的足量细胞……这是比较严谨的官方说法,如果以私人关系来说,我会告诉你们根本不可能。” 埃默森教授觉得夏晓兰的想法很不错。 或许将来有一天技术进步,能做到夏晓兰说的,但绝不是现在。 埃默森夸她有前瞻性,夏晓兰也不会高兴。 埃默森教授想了想,“你为什么要执著于dna鉴定呢,这项技术我个人认为仍然存在误差,如果只是要想知道死者是谁,可以选择颅骨复原术。” 夏晓兰都想拍自己脑袋,她被后世的思维误导了,在没有dna鉴定技术前,警察怎么确定一些无名死者的身份?除了牙齿记录,还有颅骨复原术啊! “埃默森教授,您真是帮了我大忙,太谢谢您了。” 埃默森教授点头。 人家也没有太多时间可以闲扯,克劳斯也要赶着去医院给预约好的病人做手术。 “你可能需要ie的帮助,你自己去律所找她没问题吗?” 绕来绕去,又绕到了温曼妮的手里。 夏晓兰可以花钱雇佣吉姆去查徐仲易的下落,那个高度疑似徐仲易的尸体,她却没办法直接挖出来做颅骨复原术,这在美国是犯法的,夏晓兰必须走程序—— “这个要求只能由直系亲属提出来,你必须要把事情告诉徐仲易的母亲,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艰难,你考虑清楚。” 温曼妮能给夏晓兰提供专业的建议,是否采纳就要看夏晓兰的想法。 简单的寻人委托,变成了黑帮抢劫杀人毁尸的恶性案件,的确也超过了温曼妮的意料。 难道怪吉姆太有本事,不该把那具19年前的无名男尸翻出来,让夏晓兰现在进退两难? 不,吉姆做的事是对的,难以选择并不是夏晓兰的理智,而是情感: “让我再想一想吧。” 能有崔意如和徐长乐的消息就好了。 就算鉴定出来那具尸体是徐仲易,于奶奶还有儿媳和孙子活着,于奶奶也能撑过去吧? 夏晓兰决定做两手准备,再多给吉姆一些时间。 离开律所,夏晓兰前往了徐竟和马海新租的公寓。 项莉为什么找不到他俩? 第(2/3)页